| | | 我国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资金互动性分析
| | 证券金融 免费论文 一、商业银行资金流向资本市场 (一)商业银行资金流入股票市场 在我国,商业银行资金进入股票市场主要有两条渠道,即货币市场渠道和贷款渠道(注:在国外,银行资金流入股市还有一条投资渠道,即商业银行直接购买股票。1993年,德国、日本的证券金融 免费论文银行作为股东分别持有各大公司14.3%、18.9%的证券金融 免费论文普通股股权。就连长期实行分业经营的美国商业银行1999年底的股票投资余额也达372.3亿美元,在其证券资产总额中占3.56%。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目前我国不存在股票投资这条渠道。)。 1.货币市场渠道 在我国,货币市场一直是银行资金间接进入股市的一条重要通道,虽几经整顿,但股票市场与货币市场的资金联系从未完全隔绝过。1999年8月20日和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下发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银行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间接进入股市合法化。目前,作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基金管理公司虽然不能从事信用拆借业务,但可以从事最长期限为1年的债券回购业务。非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仍可以进行隔夜拆借。根据有关部门对2000年我国银行间市场资金流向的统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是银行间市场最主要的资金需求者,净融入资金达3989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则是最大的资金供给者,净融出资金5114亿元(注: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金融统计与分析》2001年第2期。)。2001年1至9月,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从银行间市场累计净融入资金4008.5亿元,同比增长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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