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回购概念探析
| | 金融学论文中国人一向热衷于创造口号和标语的金融学论文“名牌主义”,早在五四运动时期,胡适就对此进行过尖锐的金融学论文讽刺,以警醒世人。然而到了今天,源于这种名牌主义的“概念”经济还在中华大地蔓延。尤其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概念”似乎成了主宰股市的主力军,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行情,如“科技股”、“重组股”等概念的股份。“回购概念”则是新近流行的概念,在今年上半年股市最低迷的时候,与回购有关的概念股阻住了股指下滑的步伐。然而,在股市大涨之后,该概念便悄然身退了。不过,走向立法程序的回购并不仅仅是个创造股票一夜之间飞涨神话的概念。 概念乎? 回购不是空穴来风的概念,从某个方面而言,它是中国寻找股市现存问题的解决方案的尝试。 并且,“回购概念”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概念上,有关回购的法规已经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利益集团在推动立法上的实力和作用。 中国的回购和美国的回购是两回事。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回购范围过于狭窄,只限于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合并的情形,不允许公司在市场上对本公司股票进行随机买卖。因此,在中国,回购是需要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的程序,董事会没有权力根据自己公司的股票行情随时买卖股票,即不存在库存股。 在美国,公司收购自己发行的股份是平常的事,董事会根据自己公司股份的行情可以随时买卖股票,作为库存股。此外,公司为实现对公司员工许诺的期权也可以使用库存股。以私有化为目的,公司还可以公开要约的形式向某一类别股东购买本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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