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外金融业重组现状与发展动向--韩国
| | [1997年末起,韩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援助时开始对金融部门进行大改组] 1997年末起,韩国在被迫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援助的金融论文同时开始对金融部门进行大改组。 1.迅速推进的金融论文银行重组 韩国政府认识到,金融部门的脆弱性是造成此次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因此在金融危机爆发后不久就采取了强硬的改革措施。一方面彻底开放市场、引入外资,另一方面对不良金融机构和企业部门进行了重组。 金融重组首先从金融监管极其薄弱、因大量借款而导致高风险的综合金融公司(相当于商人银行)开刀。1997年末,政府命令30家综合金融公司中质量低下的14家立即停止业务,同时要求剩余金融公司的自有资本比率在1998年3月达到4%、6月达到6%、1999年6月达到8%。1999年5月,取消了16家金融公司的营业资格,剩余公司或者引入外资,或者通过有偿增资改善财务状况,或者干脆被合并。 与此同时,政府将5大商业银行中负债超过资产的第一银行(资本充足率2.7%)和seoul银行(资本充足率0.97%)出售给外资银行,其余3家加上9家地方银行则分别受到改善经营劝告或改善命令,被要求在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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