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金融企业上市意味着什么?
| |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一直鲜见金融企业的证券金融 评职论文身影,截至目前仅有2家银行,3家信托公司和一家证券公司(宏源信托改制完成后),总市值约1050亿元。无论是相对近千家境内上市公司,还是相对沪深两市目前约3.6万亿元的证券金融 评职论文总市值都显得微不足到。可以说,这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整体滞后于国企改革有关。金融业是以资金为经营对象的特殊行业,一方面由于在国民经济中起极其重要的作用,一直受到国家严格控制;另一方面因其固有的较大经营风险。例如证券经营机构运作不规范、保险公司利息倒挂、商业银行一直未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等。如果金融企业也大规模要行上市的话,一旦出现经营失败,其影响力要远大于一般工商企业。 然而近几年来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已经为金融企业上市作了较好的铺垫:1、金融分业经营理顺了银行、证券和信托之间的业务界限;2、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加快,新兴商业银行大多实现了股份化;3、《证券法》的出台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证券经营机构的运行;4、《保险法》实施后,保险公司在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财务体系和风险控制制度方面亦有了较大进步。制约金融企业上市的基本因素发生了很大改观。 对比海外证券市场,金融企业上市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各大证券市场均接受金融企业上市。如美国排名前10位的投资银行均为上市企业,著名的商业银行如花旗、大通曼哈顿、道富等也均为上市银行。香港市场上的汇丰、恒生等更是著名的蓝筹股。1998年,美国大券商中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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