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面临的挑战
| | 今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学毕业论文商业化转型成为业界关注的金融学毕业论文焦点。国家财政部《关于建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回收目标考核责任制的通知》,2004年3月3日正式颁布实施。这份文件规定: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实施现金回收率和费用率指标目标责任制,全部债权资产将在2006年年底以前处置完毕;从2004年起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向商业化转型,开展现有不良资产处置任务以外的业务。在完成责任目标的前提下实现商业化转型,将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个转折点。本文将分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面临的挑战。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发展目标的重新定位 我国于1999年和2000年相继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东方和长城。根据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1月10日实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促进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主要经营目标是“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可见,我国当时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和目标都是明确的。 伴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开放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目标定位成为一个新的问题。首先,我国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改革进入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阶段。其次,我国于2001年11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开放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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