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浅议债务重组在银行贷款清收中的运用
| | 论文集「本文摘要」 如果引入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债务重组方式,在银行与企业之间也开展债务重组,对于化解不良贷款、防范不良贷款反弹应该是有帮助的论文集 不良贷款清收被称为天下第一难的论文集工作,为降低不良贷款比例,降低不良贷款总额,金融机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了清收盘活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创造了丰富的经验。但不良贷款占比高、不良贷款余额大仍是各家银行的心病。如何防范不良贷款反弹?如何创新清收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贷款损失?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如果引入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债务重组方式,在银行与企业之间也开展债务重组,对于化解不良贷款、防范不良贷款反弹应该是有帮助的。为此,笔者作了一点粗浅探索,以期抛砖引玉。 一、 债务重组的定义及其表现形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不论形式如何,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均作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特点是债权人作出让步,承担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或提高债权的安全度。 债务重组分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所谓持续经营就是企业能够保证生产经营连续不断;非持续经营即企业不能通过生产、信用等能力确保企业连续经营从而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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