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展民营银行应该慎之又慎
| | 金融毕业论文关于民营银行问题的金融毕业论文讨论始于1999年,虽经多年的金融毕业论文争论,但在一些涉及民营银行的重大问题上,我国经济金融界至今仍未达成共识。笔者也曾写过几篇主张发展非国有民营银行机构的拙文。近些时来,发展民营银行问题已被一些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经济学界的一些学者思想活跃,令笔者敬佩,但对于他们的不少观点笔者却又不敢苟同。笔者不揣浅陋,拟就下面几个问题谈点浅见。 ■“国有”和“民营”孰优孰劣,不能一概而论 所谓“民营”实际上是中国独有的模糊不清的经济概念。这个概念最早是指对国有企业实行民营方式而言的。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非国有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为了避免戴上私有经济的帽子,所有的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企业被统称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民营银行一词也由此派生而来。那些非国有商业银行被称之为民营银行。 从资本构成角度而言,所谓民营银行与西方国家以民间资本投资为主的股份制银行并无差别,实际上就是私有银行。 银行作为经营货币资本的特殊企业,其资本借贷运营实际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或商业活动。“国有”还是“民营”(或“私有”)只是形式,无论是哪种经营方式的银行,只要能按现代市场经济规则运作,依法经营,努力改善经营管理,就同样可以获得良好的绩效,同样可以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积极促进作用。 包括银行业在内的企业,实行国有化还是私有化,长期以来一直是欧美国家经济界争论的问题。欧洲不同于美国,历史较悠久,家族财富相对集中,加之,近代又有长期的社会主义运动,左翼势力强大,社会公平观念深入人心,许多社会公众希望国家能代表他们的利益对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公平的利用及分配。因此,在欧洲的一些国家中,国有化成分占相当大的一部分。以法国为例,工业和金融业的国有化比例都比较高。国有化成分涉及的行业较多,连著名的雷诺汽车公司也是一家国有成分较高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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