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选择
| | 金融与证券毕业论文摘要:公司治理起因于产权的金融与证券毕业论文分离,治理的金融与证券毕业论文功能是权、责、利的分配,治理模式有效率的前提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称分布。“股东至上主义”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公司治理的思想源流,分别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治理模式:股东单边治理模式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比较分析这两种模式,我国商业银行应当选择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 现代银行业竞争的关键是银行制度的竞争,而公司治理模式则是银行制度的核心,其优劣直接决定了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历史与实践都已证明,只有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和重塑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商业银行现存的一系列问题,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竞争能力。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内涵 按照现代企业理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但作为契约企业是一种不完备的契约,于是就产生了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在治理结构层次上,剩余索取权主要表现为在收益分配优先序列上“最后的索取权”;控制权主要表现为“投票权”,即契约中没有说明的事情的决策权(张维迎,1995)。说得更具体一点,企业控制权可以理解为排他性利用企业资产,特别是利用企业资产从事投资和市场运营的决策权。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有关各方(合约当事人,包括股东、债权人、经理人员、工人、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依据法律和合约规定,对公司高层经营活动行使权力。从静态上看,公司治理表现为一种结构和关系。从动态上看,则表现为一个过程和机制(刘汉民、刘锦,2001)。大多数学者认为,公司治理起因于产权的分离,治理的功能是权、责、利的分配,治理模式有效率的前提是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对称分布。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zishu$$$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