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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背景中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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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滞后阻碍了经济增长和经济体制改革 我国的银行体系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首先,建立了由统一的中央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和众多商业银行构成的银行体系;其次,建立了由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十余家跨地区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百余家城市商业银行构成的商业银行体系;第三,建立了独立于财政部和地方政府的人民银行体系,从而从体制上有效杜绝了曾经反复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通货膨胀。银行体系建设的成绩来之不易,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滞后使银行体系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改革滞后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效率低下,降低了全社会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使一些颇具发展潜力的企业得不到必要的资金,导致我国经济中持续高速增长的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由于内部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普遍创新动力不足。特别是在资产业务方面,在考察还款能力时片面强调财产抵押,从而错失了一些经济效益良好的贷款项目。这一问题至今依然明显地表现在对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贷款业务中。这两类企业得到的来自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贷款远远少于它们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和它们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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