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银行票据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防范对策
| | 银行票据(以下简称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证券金融 免费小论文的证券金融 免费小论文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五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若约定由出票人本人付款,则是本票;若由另一人付款,则是汇票或支票。可见票据的基础是信用,票据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权利的实现要有一套管理体系进行保证,否则某一环节的疏漏,就会引发票据当事人利益的损失。 (一)银行票据可能产生的风险分析 1.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商业信用风险。按我国现行《票据法》解释,银行票据是一种五条件的支付命令书,可背书转让而流通。可以说票据是将商业的口头信用合同化,合同证券化,可以提高其履约的法律效力。但票据的签发及转让与被转让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需要的基础上,当票据在背书转让过程中出现某一债务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履约、或某一债务人无故毁约、或某一债务人根本没有履约能力而作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尽管银行票据是一种无条件的支付命令,但作为平等交易主体的相关当事人并无权对违约行为进行强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因此,商业信用上的违约行为会引发票据权力的无法实现而造成风险。当这种行为经常发生或成为普遍,使用票据的风险系数就会倍增。导致票据使用功能的弱化或使用面的萎缩,如背书转让推不开或不敢使用银行票据结算,银行也不敢对商业汇票进行贴现和承兑。贴现违约也会带来信用风险。远期票据持票人在资金紧张时或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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