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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市场准入时机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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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轨时期垄断性金融制度安排的必要性 中国渐进式改革之所以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在于,政府首先不触动原有体制,而是在旧体制的旁边发展出新体制,依赖体制外的增长来支持体制的平稳转轨。而在体制外增长的同时,体制内却没有因此衰退,仍然保持了平稳增长。具体说来,就是国有部门虽然在国民经济的总量中的相对额有所减少,但就自身而言,仍然在总量上保持了扩张的态势。这种平稳过渡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因为体制外的增长是依赖体制内的流失的话,体制外的增长是无法持续的,这在改革初期尤为重要。体制内的平稳增长使中国避免了前苏联双轨制改革失败的命运,顺利地实现了过渡。而保持国有部门的平稳增长的要诀之一就在于国家实行了垄断性金融制度安排。 在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各种信贷机构,包括地方性银行、信用社和带有信贷性质的信托公司是不断涌现的,但却并没有因此就形成竞争性的信贷市场结构,国有银行获得的“租金”并未因此受到明显损失。这是因为什么呢?这首先要从这些金融机构建立的背景谈起。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资金的纵向分配体制一直未能打破,使得地方政府在预算外资金大大增加的情况下有自主运用这些资金的需要,除了为获取比存入国有银行更高的回报以外,还希望进行当地的项目建设。因此地方性信贷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大量涌现,但是,这些地方性信贷机构与国有银行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专门满足地方政府的偏好而已,其与国有银行竞争的实质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竞争。因此这种竞争无法形成合理的竞争性信贷市场结构。当然,国有银行在信贷市场所占的垄断性地位也使这种竞争很难真正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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