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银行应当如何“圈钱”
| | 关键词:银行圈钱 摘要:笔者在公平、正义理念的证券金融 教育论文下载引导下,审视银行“圈钱”的证券金融 教育论文下载现象,从圈钱动机、圈钱时机和方式的选择、以及圈钱数额等方面就银行圈钱的正当性问题进行了阐述。建设性地提出了银行 正当圈钱应当符合的若干条件。并依此对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议案”进行了简要评述,提出了修正或更改的建议。 笔者曾坚定地反对浦发银行的巨额“增发”,代表160多位股东发表了《浦发银行中小股东宣言》,该宣言认为“浦发银行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中小股东被迫发出自己的声音,我们要采取一致的行动,为维护合法的权益而斗争。”,并提出了“坚决地、毫不犹豫地反对董事会的增发议案。”、“迅速地确定每10股送4股转增6股的分配方案。”、“毫不迟疑地罢免提出和支持增发议案的董事。”、以及“(依流通股多数决原则)尽快选举独立董事。”等四项主张;经246位股东授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消“浦发银行董事会增发新股的议案”;数度上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要求其对浦发银行的增发方案不予核准;并撰写了《浦发银行因增发成为被告理所当然》等文章,论述了浦发银行巨额增发议案的非正当性。后来,浦发银行终于作出了实质性让步。一者,增发方案延期实施;一者,先分配(每十股转赠五股,派发3元现金),后增发;而实际筹资额也较原计划缩减一半(由50亿减至25亿)。这样,浦发银行的增发也算取得了成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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