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银行业直面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
| |
摘要: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发展与完善反映了国际银行业的一系列变化。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银行业将在2006年全面对外开放。我国银行要在更加复杂的国际环境下生存与发展,必须充分认识国际银行业的新“游戏规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关键词:银行业 直面 新资本协议 准备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的新资本协议经多次修改后即将全面实施。经过全面修改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国际金融环境不断变化与银行业风险监督不断完善的产物,该协议的实施将对国际银行业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我国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成员国,并且将在2006年实现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必然要逐步实行新资本协议提出的相关规则。我国银行业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该协议的实质与要求,并作好实施该协议的各项准备 一、巴塞尔资本协议发展历程 1975年由西方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在国际清算银行总部瑞士巴塞尔倡议建立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其主要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该委员会就有关银行国际监管事宜,制定了一系列巴塞尔资本协议。纵观该协议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