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透视网络社会特有法律现象
| | 网络的社会学 评职论文飞速发展,给公民的社会学 评职论文自由与言论拓宽了不少空间,也给许多商家带来了无限的商机。然而,在一片利好的消息中也是泥沙俱下,诸多犯罪也搬到网上来,网络自身也催生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法律问题,使得人们有时无所适从。诸如侵犯著作权的法律问题,大多还是将传统的侵权形式移植到网上来,这些运用传统的法律规则可以解决,但是,一些仅仅是网络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却是传统的法律规则没有涉及,也无法解决,那么,我们该怎么办? 虚拟财产是什么玩意? 网络游戏中的装备、QQ号等等,我们称之为“虚拟财产”,这些所谓的财产却不是物质意义上的财产,也不同知识产权,它无状无形,以电脑数据形式存在,但却有使用价值与价值,玩家有时为获得某一套游戏装备,不惜花费数千、数万元钱购买。那么,它在法律上能被承认为财产吗? 司法上承认虚拟财产开先河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这个案件发生在2003年,为李宏晨诉北京北极冰科技公司案。2002年1月,还在读大学的李宏晨,在学校旁边的网吧里买了一张《红月》点卡,成为一个网络游戏玩家。2003年初,他的主 ID(游戏中用户的账号)已达934级的高级别。然而,2003年2月17日,李宏晨突然发现自己一个 I D里的虚拟武器全部不见了,他立即给游戏公司的客户服务部打电话。2月19日,李宏晨得知自己的武器被转移到了另一个 I D上。他要求客服查封这个 I D,但对方告诉他,他无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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