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地方政府与民间组织“正当妥协”的宪政维度
| | 内容提要:福区政府与福街草根商会通过协商民主基础上的社会学 社区论文
谈判对话,实现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基于妥协基础上的社会学 社区论文
共赢。这一人类学田野观察中的福街草根商会“民族志”揭示:中国宪政建设在文本宪法尚不能转化为有效政制之转型期间,民间组织与地方政府双方都愿意在既有文本宪法框架下主动互相接触;并通过协商民主范式变通相关政策法规,在交往理性中渐趋宽容与妥协。这种“正当妥协”的地方性宪政经验表明,民间组织与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平等基础上的协商与对话,促成互利互惠的和谐社会。地方性宪政的微观经验,还需要通过普适性的法治国途径上升为国家法律,但实已拓开当下中国国家与社会结构性良性互动关系的新路径。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协商民主;正当妥协;宪政经验(因素) 福街草根商会[1]的故事发生在福街——南方市繁华的一条商业街。改革开放之前,福街叫“北埗岭”——一个无人问津的旷世荒岭,不仅“无国家”而且无“历史”。在改革开放之前,村里人叫它“北埗岭”——一个无人问津的荒岭;不仅“无国家”而且无“历史”。“无国家的社会”在传统上由身居其中的村庙等祭祀组织以诸神崇拜和负责村庙祭祀活动的民间自由结社,在宗教活动中再造当地社会秩序。[2]但福街的“前世”——“北埗岭”——则堆放着一排排盛装死人经骨的“捡经罐”,是为“无国家”社会秩序中的空间坐标。1984年第一批开发“北埗岭”的建筑工头赵先生有过传奇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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