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沃尔泽的多元正义理论评析
| | 一 引 言 正义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教育社会学论文话题,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一直在探讨甚么是正义、如何实现正义诸如此类的教育社会学论文问题。在当代政治哲学、政治理论中,正义问题依然是其中重要的内容,而哈佛大学显然成为当代研究正义问题的重镇。当代正义理论的代表人物罗尔斯(John Rawls)、诺齐克(Robert Nozick)、沃尔泽(Michael Walzer)同出于哈佛、为该校教授,他们分别发展出各自的正义理论。在汉语世界中,对于前两位所做的译介与研究比较多,相较而言,人们对于沃尔泽的正义理论的关注就少一些。本文旨在评析他的正义理论。 一个人的生活经验、政治态度与政治活动等,对其学术思想与理论研究之取向总会有这样那样、或深或浅的影响,沃尔泽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在这里先指出这一点应该说是恰当的。沃尔泽是一位以反对美国侵略越南而著称的社会活动家1,他坚信非暴力抵抗才是改变世界的主要方法。与此同时,他也是西方左派阵营中的坚定份子,坚持并发展出一种所谓的社会主义的自由理念2。 如果以一句话来表达哈佛这三位名家的正义理论,那么可以说,\自由平等的有秩社会\是罗尔斯思想之核心所在,\乌托邦之社会理想\正是诺齐克正义理论所寄托的,而沃尔泽所精心构画出来的理想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没有一种物质与社会资源如金钱、地位、权力可以统治与支配一切--则是他发展正义理论所系的目标。他试图寻找一种可以避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6226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