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解析
| |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和谐社会目标下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生物学社会实践论文必要性,讨论了房地产政策主体之间的生物学社会实践论文互动关系。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方法阐述了政府用制度性安排解决房地产市场外部性问题的必要性,最后得出结论:房地产调控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和谐社会 房地产调控政策 房地产政策主体 制度性安排 国务院七部委于2005年4月颁发了《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标志着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直接调控全面展开;200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目前还存在的一些如少许城市房价过高、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市场管理比较混乱、投资增长过快等问题,又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强税收、信贷和土地政策的调节,完善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房地产调控的原则意见;紧接着九部委颁布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开始了房地产的新一轮宏观调控。 房地产宏观调控新政策在短期内出台如此之多,表明房地产业正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早已经刻不容缓。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其经济目标——稳定房价,防止产生房地产泡沫,防止资金和信贷过度集中于房地产业等;更有其社会目标——为广大中低收入者提供适用房,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必要性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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