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我国集体的转型及其重大意义
| | 社会保险学论文“集体”这一概念也许不是一个古老的社会保险学论文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一概念产生之前就没有现实的社会保险学论文集体存在。如果任何集体都是由诸多个体结合成的整体,那么,在人类历史中,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就存在着各种不同类型的集体。即集体是一个不断变迁、不断发生新旧代替的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集体,没有永恒存在的集体;集体发展的总的趋势是越来越高级、越来越丰富,后来社会形态的集体比以往社会形态的集体更高级更丰富,这种趋势是与人类社会的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或不同,既会产生公有制形式的集体,也会产生私有制形式的集体,还会产生其它形式的集体,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先后产生的各种集体形式就是证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中的集体正在经历着一种深刻的转型。考察我国现实集体的转型,对于在理论上弄清什么是集体,在实践上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一、当前我国集体的转型 我国在1949年建国后特别是在1956年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形成了不同于以往社会的新的集体。在经济生活方面主要形成了两种集体,即全民所有制集体和集体所有制集体。到1978年我国进行改革开放之前,这两种集体一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就其实质来说,这两种集体确实都是公有制集体。在政治生活方面,各级行政单元,即国家、省、地区、县、乡、村,构成了政治生活的各层集体,而每一层的党政军行政单位,构成了更小的政治生活集体。在文化生活方面,教科文卫体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构成了文化生活的集体。正如马克思所说,经济生活规定着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经济生活的两种集体是公有制集体,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集体的性质同样具有“公有”性质。这自然也反映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之中。当这一时期的人们说集体利益第一的时候,他们所指的集体就是公有制集体或建立在这两种集体基础之上的党政军、教科文卫体等行政或事业集体,他们心目中的集体就是“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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