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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产阶层的初级形态——中等收入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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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社会功能 论文】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既有利于解决贫富差距加大,实现社会公平,也有利于构建合理的社会结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当前关于中产阶级(层)的研究资深的社会学家、有成就的青年学者著述很多,有代表性的有:陆学艺先生的中产化现代社会理论、孙立平的断裂社会理论、李路路的结构化理论、李强和李培林的碎片化理论、周晓红、李春林也都写了论文和专著。我们的研究想着重于中国本土化的中产阶层的初级形态——中等收入者为起点,依此尝试。 我们从1999年承担国家重大课题《当代中国合肥社会阶层结构研究》,又承担了国家重点课题《全国百村经济社会调查——老洪村调查》,2003年又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研究》,这是党的十六大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后立项的第一个中国中等收入者的研究课题。这样持续的研究,从研究方法上,我们避免了“撤轨式”的研究,而是坚持“筑路式”的研究,加强项目间的关联,使研究更加具有系统性。我们从中国国情出发,对中国中等收入者进行实证研究,在研究中我们有四个发现。 中等收入者与中产阶层的关系。目前对中等收入者与中产阶层两个概念的关系问题,学术界的专家和学者们并没有达到统一的认识。我们认为两者是既有区别又有很大联系的两个群体概念。首先中等收入者与中产阶级有两个有差异的概念。主要体现在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1)两者的界定的中轴标准不同,中等收入者的界定的中轴标准是收入水平,而中产阶级的中轴标准则是家庭财产。(2)两个概念的外延在中国目前也是有所不同的。从中国的目前情况来看,中产阶级基本上是中等收入者,而中等收入者则有一部分不属于中产阶级。(3)中产阶层群体特质相对于中等收入者表现为稳定性。中等收入者是中产阶层的初级形态。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中等收入者不一定成长为中产者,中产者只是中等收入者一个可能的发展目标。中等收入者是中产阶层的初级形态,而中产阶层是中等收入者的理想形态和成熟形态。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要产生一个一定规模的稳定的中产阶层必定要经历一个扩大中等收入者的过程。 在农村农民工成为中等收入者的主体。农村社会结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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