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的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与社区发展
|
| |
社区发展中城市“街道办事处”(下称“街道办”)的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已经成为理论界和政府部门讨论的一个热点。在集权体制时代,中国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两级政府、一级管理”;20世纪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实行的是“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理论界在90年代里为了改进城市管理的效率和促进社区建设提出了“街道办”管理体制改革的3大设想:一是将“街道办”改成一级政府;二是取消“街道办”;三是维持“街道办”的派出机构性质。上海市率先提出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街道办”管理体制模式,突显“街道办”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作用,这一作法被称为“上海模式”。其他城市政府也作了各种探索,出现了“江汉模式”、“青岛和南京模式”、武汉“百步亭模式”等。本文分析上海市“街道办”改革模式的特点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这一制度设计面临的问题,并对比其他城市的相关改革探索,进而讨论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力、障碍和未来出路。 一、城市社区管理改革何去何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大规模的建设和快速发展,“街道办”作为城市区级政府以下的一级管理机构,其辖地面积和人口迅速扩张,有些“街道办”的辖区几乎相当于国外的一个小城市,或国内中小城市的一个区,这使得“街道办”的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原来实行的“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条块分割”,处在城市基层管理第一线的“街道办”职权十分有限,对很多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往往是“看得见、摸得着、无权管”,而市、区政府的职能机构则“有权管、看不见”,造成了“有能力管的无权管、有权管的无能力管”的局面。于是,城市管理显现“纵向管不到底,横向管不到边”的严重弊端。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