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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戊奇荒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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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四年大□”,即1877—1878年发生在中国大地的特大灾荒,是用“丁戊奇荒”这样骇人的字眼载入史册的。(“丁戊奇荒”,又称“丁丑奇荒”,主要是发生在丁丑、戊寅两年。见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三。)这场一百年前的大灾荒,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灾荒之一,灾害极其严重,对当时整个社会生活和以后历史都有十分深刻的影响。它对研究清史、近代史、经济史以及灾荒史来说,不能不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丁戊奇荒”起于光绪二年(1876年丙子),止于光绪四年(1878年戊寅),光绪三年(1877年丁丑)最严重,连续了三年。这时是在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势力发动两次鸦片战争之后,是太平天国农民大起义、捻军起义和少数民族起义失败之后,中外反动派已经勾结起来,开始在中国建立起半殖民地半封建统治秩序,也正是清政府的所谓“同光中兴”的开始阶段。就在这“一大变局”的时期,年幼的光绪载□承继早已腐败了的清王朝的皇位。光绪可能是历史上最不幸的君主,他刚刚上台,一场伴随着人祸而来的特大天灾,便迎面扑来。 1876年春夏两季,南方沿海各省由于雨量过多而遭到水灾,广东、福建两省最为严重。同时,长江以北各省普遍干旱,广大地区夏秋两收完全受到破坏。次年,即光绪三年,北方九省大部分地区再次遭到更严重的旱灾,很多地方又发生蝗、雹、疫等灾情。这次大灾荒延续到1878年,直隶等一部分地区拖到了1879年。据不完全统计,仅山西、河南、直隶、山东四省,1876年就有181个县受灾,1877年为274个县,1878年达285个县。(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734页。)这次自然灾害,最严重的是山西、河南、陕西、直隶、山东的旱灾,其次是湖北、安徽等一部分地区的水旱灾害和广东、福建的水灾,南方其他地区和长城以北还获得了较好收成。在这连续三年大灾荒里,受到天灾严重袭击的饥民达二亿人口,占当时全国人口的半数。死亡于饥荒和疫病者一千万左右(也有人分别估计为九百万、一千三百万人),从重灾区逃荒外地的人数达到二千万以上。(参见《光绪东华录》中华版第1册;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东方杂志》第26卷第5号等。)仅山西一省一千六百万居民中,就死亡五百万人,还有几百万人口逃荒或被贩卖到外地。(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第3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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