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撤乡并镇中的“强盗逻辑”
| | 以撤乡并镇的社会学 社区论文
改革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社会学 社区论文
目的,实际是把乡镇看作了压榨农民百姓的“土匪强盗”机构。乡镇表现出的“掠夺性”,是在长期承担为工业化、城市化汲取资源之功能的过程中逐渐养成的,而本来它主要是应该承担为乡村社会服务功能的。所以,对乡镇的改革,要着眼于功能转换,把乡镇从汲取型的政府打造成服务型政府,而不是在乡镇的数量上动脑筋。受益于乡镇汲取功能的城市和工业,应该反哺乡镇,为乡镇的转型埋单。 背景:星期四(2005年9月30日),在郑州做记者的朋友打电话和我聊天,问我对河南正全面推行的撤乡并镇的改革发表评论。据说,河南在几年之前就搞过几次撤乡并镇,但是当时都敷衍了事,因为下面阻力很大,特别是乡镇干部的阻力非常大,因为分流渠道有限,精简下去的人谋生没有门路。所以,当时撤掉的,后来多又恢复了。有一个县,将6个乡镇合并成3个,在经过了简短的几年之后,又重新分成了6个。这一次,省里下了最大决心,特别规定,平原、丘陵地区原则上不保留3万人以下的乡镇,山区原则上不保留面积不足100平方公里、人口不足3万人的乡镇。乡镇撤销后按整建制并入相邻乡镇。14万超编人员面临分流。省里规定:每分流1名财政全供人员,省财政对县级财政补助5000元;每分流1名差供人员,省财政对县级财政补助3000元;每撤掉一个乡镇,省财政给县财政补贴50万元。据说,撤乡并镇的主要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我对这位朋友坦言,乡镇是应该改革,但是不能这样的“强盗逻辑”来改啊……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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