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社会权力之研究
|
| |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分析阐述了社会权力是社会个人权力的出让,进一步说明社会权力的类型:公共共有权利和公共私有权以及他们所规定的各种法律中的权力,最终揭示了社会权力应有的历程。 关键词:社会权力 个人权力 公共共有权力 公共私有权力 个人与社会 走出森林的人类在完成了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两次分工后便以全新的形式生存于自然空间,我们把这种有别于只能在森林中生存的智人(生物学家命名的)的人类生存形式称之为社会,人类由原本森林中的生物物种演化为生存于各种自然物质空间的社会,标志着人类已从生物界中蜕变出来,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中,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体—智人在形态结构上并没有什么的变化,而代表人类非森林生存形式的社会却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社会一直是维系着走出森林智人的生存环境,为智人造就了拟森林空间,即社会内环境,并通过其形态结构与人类生存空间发生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关系。在传统的社会理论中,生物进化论思想的影响造就了错误的结论,我们知道视觉中的动物植物个体都是一个物种的生存个体,而视觉中的个人在走出森林后已不是物种意义上的生存个体了,社会作为生存个体,把其组成成分个人进行了分工,把个体分化成社会的一个组成成分,一个社会的主宰成分,我们把融入社会的智人称之为社会成员,社会成员间是协同、合作关系,而不是动物个体间的竞争关系,故此社会行为或者社会表象是分工了得社会成员共同所为。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