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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和珠江三角洲宗法制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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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度的故乡本在北方的黄河流域。起源于氏族公社,盛行于西周。尔后,虽然几经改变其形式和内容,以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但前后依然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随着汉族与各少数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宗法制也逐步向周边地区扩展。到明代以后,作为越人故地的东南地区,宗族组织反而更加盛行. 得益于商业化的一些单寒家族,冲破宗法制为官宦世家所垄断的藩蓠,也修坟墓祠堂,撰写族谱,置族产,按照宗法制的原则组织起来。宗族组织因而趋向民间,逐步庶民化,普及化。宗族组织也因而成为社会结构的基础,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深层的、长时段的影响。不研究、不了解农村宗法社会的性格,自无从了解近现代中国社会的症结所在。 关于宗族制度的问题,愈来愈为学术界关注。近年来,论著迭出,见解日新, 使这一课题的研究不断推向深入。南方的宗族制,都同源于北方古老的宗法制, 自有其共同之处。但由于各地的历史特点、文化背景、生态环境,千差万别,宗族制在各地也呈现出千姿百态,各具特色。本文拟就南方的徽州和珠江三角洲的宗族制作一比较,以就正于海内外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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