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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御马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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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司礼监和御马监是值得重视的。沈德符说: 司礼今为十二监中第一署,其长与首揆对柄机要。……御马监虽最后设,然所掌乃御厩兵符等项,与兵部相关。近日内臣用事稍关兵柄者,辄改御马衔以出,如督抚之兼司马中丞。[1] 这段话虽有失实处,却反映了明代中后期人们的普遍看法:司礼监代皇帝审批阁票,与内阁对柄机要,实为“内相”;御马监与兵部及督抚共执兵柄,实为内廷“枢府”。其实,御马监还要管理草场和皇庄、经营皇店,与户部分理财政,为明廷的“内管家”;两度设置的西厂,也由御马监提督,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分庭抗礼。 本文拟对御马监的设置及其职责演变、御马监在明朝宦官体系以及整个国家政治体制中所处的地位作一考察。 一 沈德符说御马监“最后设”是失于考察的。恰恰相反,御马监是明代宦官机构中设置较早的一个。据《明太祖实录》,吴元年九月设内使监,旋将内使监分为内使、御用二监,秩皆正三品,分掌内使名籍和皇家用度;同时设御马司,正五品,掌御厩马匹[2]。御马司即御马监的前身,其地位虽低于内使监和御用监,却是明太祖开国之前就设置的第三个宦官衙门,其设置比司礼监的前身内正司、纪事司还早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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