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浅析刀耕火种民族社会中生态环境对土地私有制的影响
| | 在云南澜沧江以西地区,西起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经临沧和思茅地区西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南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东达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南部,在这一横跨千里的教育社会学论文弧形地带,刀耕火种特别盛行,在时间上绵延不断,在空间上分布密集,被称为“滇西南刀耕火种带”。在这一地带内,拉祜族、怒族、独龙族、基诺族、德昂族等都是较为典型的教育社会学论文刀耕火种民族,此外,景颇族、傈僳族、佤族、布朗族,以及苗族、瑶族的一部分,也都在其社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刀耕火种经济。这些山地民族长期处于刀耕火种农业发展阶段,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经济文化类型。 土地占有关系作为社会经济形态的重要指标,对社会进步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正因如此,刀耕火种民族社会之所以长期处于原始社会而没有进入封建社会,一个很大的制约因素就是土地私有制迟迟没有形成。对于曾在这些民族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公有私耕”特征,以往学术界有过许多解释,而今本文重提这一话题,目的在于试图从这种生产方式为核心所构成的生态环境角度,阐述影响刀耕火种民族社会中土地私有制形成缓慢的其他一些因素。在此要指出的是,生态环境不仅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动物和微生物等自然环境和可供人们利用的各种资源,还包括在这些客观的物质条件基础上所存在的人们对自然的主观能动的改造,以及在这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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