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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八十年代以来的明清地域社会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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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日本明清史学,至八十年代发生重要转折,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其特点之一是,有关地域社会的研究占据主导地位。所谓地域社会研究实际上包含两个含义,即具有确定含义的地域社会论和地域研究中的社会研究,不管怎样,二者都把视野转向地域社会。本文在重点论述地域社会论的同时,也介绍有关地域的社会研究,故标题作“地域社会研究”。地域社会论由明清史学者提出,其影响则遍及整个中国史研究,日本学者已将地域社会的概念运用于中国历史的诸多领域。把握日本明清地域社会研究现状,对于中国社会史研究和明清史研究,都有重要的意义。这里就其基本情况作一论述。由于日语水平和见闻的限制,不当之处或多,尚请识者正之。 一、地域社会论的提出 日本明清地域社会研究发轫于1981年名古屋大学举办的中国史研讨会,1982年出版了研讨会论文集《地域社会的视点——地域社会与领导者》(以下略称《地域社会》),作为研讨会主持人和地域社会研究倡导者的是名古屋大学教授森正夫。 日本明清史学向地域社会研究的转变实在同森正夫本人的学术转向分不开,在一定程度上,森正夫的学术转向反映了日本明清史研究趋向的改变,因此,还是让我们先看看森正夫是如何提出地域社会论的吧。森正夫本来是研究明清时期土地制度和民众反乱的,实际上这正是六、七十年代日本明清史学界的显学,它是重视阶级理论的反映。1977年,森正夫发表了《关于一六四五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乱》(《中山八郎教授颂寿记念明清史论丛》燎原书店)开始着眼于“秩序”概念。1979年他又发表了《关于明末社会关系的秩序变动》(《名古屋大学文学部三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一文,进一步提出明末秩序发生了尊卑、良贱、长少、上下、主佃、主仆、绅民等社会关系的颠倒现象。预测秩序是在“场”表现出的,这个场可以置于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基础单位的地域社会。认为机械地运用经济范畴的主佃关系概念不能把握明末秩序的颠倒现象,在地域社会,除了纵向关系的阶级、身份间的秩序外,还有横向关系的共同体。1980年森正夫又发表了《明代的乡绅——关于士大夫和地域社会关联的记录》(《名古屋大学文学部研究论集》26)一文,从关注于地域社会即县的志向,把乡绅类型分为经世济民型和升官发财型,论述了前者对于地域负责的存在意义。如果说森氏前一篇论文提出主佃关系的阶级分析面临困境的话,那么后一篇论文则进一步通过乡绅的类型化处理突破阶级分析的方法,并把乡绅的作用放在地域社会的视角认识。对于乡绅的这种新认识,不是懂得阶级关系就能演绎的,实际上形成了独立领域的问题。1981年森正夫在《中国前近代史研究的地域视点——中国史研讨会(地域社会的视点——地域社会与领导者)基调报告》,(《名古屋大学文学部研究论集》83,史学28,1982)尝试将自己的观点体系化,正式提出他的地域社会研究设想。陈述了为了和今天的问题对应,把意识作为研究对象的重要性。他提出:所谓秩序或秩序原理,与进行生命的生产或再生产的场所,即人们生存的基本场所深深关联着,它对于整合构成这个场所人们的意识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要素。换言之,虽然孕育着阶级矛盾和差异,但面对着从广义上来说共同的再生产的现实课题时,各个人都处置于共同的社会秩序下。这样由共同领导者统治下被整合的地域场所叫做地域社会。这是和行政区划、市场圈等实体概念、基点不同的方法概念。作为这种概念的地域社会,研究史上提出过四种类型:家族、同族基轴论,地主领导型地域社会论,士大夫领导型地域社会论,国家基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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