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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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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来之食”的典故,读者想多知晓。《礼记·檀弓》记载,春秋时代的某一年,齐国大饥,好心人黔敖制作食品,放在路旁,等待饥饿的人来吃食,一位饿肚男子眼睛不怎么看得见,还用袖子遮着自己的脸,步履艰难地走来,黔敖左手拿着干粮,右手端着汤水,大声地叫着:喂,来吃饭啊!这时来人扬起头盯着黔放说:我就是不要这种不尊重人的财物和舍施,才落到没有饭吃的地步;你施舍一点东西,就如此得意的样子,我是不吃“嗟来之食”的。说着扭头就走,黔敖感到自己修养不够,不应该显出德色,连忙追上去认错,请他回来吃饭,但那人终不回头,活活饿死。后来曾参听到这件事,认为那人开始可以离开,待到黔敖谢罪的时候就应当转回来。遇到荒年,黔敖以个人的力量和名义舍施食品,是本文所要写的清代粥厂的滥觞,但是那时人接受舍施的心态与清代的人差别很大,而粥厂的管理更与黔敖不同了,更难得见到黔敖那样的从善如流的管理人了。 施粥以济贫民 粥厂施赈,是清代荒年赈济的一种形式,当时最常见的是平粜,就是政府将常平仓的粮食拿出来,平价卖给老百姓,以平稳粮价,遏制商人囤积居奇;或者贷粮,即把仓粮借贷给百姓,等待收成后归还,以帮助灾民渡过暂时的难关;或者散米,将粮食无尝发给非常贫困的人户;粥厂,也就是施粥,特别困难户可以到这里打稀饭。后两种形式有更多的共同点,都是无尝舍施,对象都是极贫、次贫户,不同的是一种发放原粮,另一种则是给予粮食制品。因为它们有共同点,所以本文虽然讲的是粥厂,难免要涉及散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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