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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化史的实质及时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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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概念 文化这个概念从辞源学的角度加以考虑,会得出使人感兴趣的结果。文,是个代词,代表某种东西,这种东西便是人(人类)的精神和文明,化,是个动词,表示一种变化、一种转化和进化。因此文化这个词可以理解为精神转化,人有文化就是人有精神素养,人已从它的自然状态转化为精神状态,从野蛮状态转化为文明状态。因此,文化的对应面就是自然;这样,自然因素就不代表某种文化了,如自然的山、水、花、木等就不代表什么文化。只有人通过其精神而创造出来的东西才具有文化性,如长城就作为一种文化而存在,但长江则不是。 对“文化”可以下这样的定义:人们创造和接受某种精神的活动和能力。这里,文化活动与能力有两方面,一种是创造,另一种是接受(即接受别人创造出来的精神)这两方面都是文化。因此文化便是指一种使人类精神得以创造和传播的活动与能力,而文化的核质便是人类精神。 人类文化史的实质 一般人们总认为人类文化史只不过是人类历史上许许多多文化现象的聚合体,这些文化现象之间的主要联系不过是年代和时间顺序而已,而看不到人类文化史本身所包含着的根本实质。实际上,人类文化史整个地体现着一种实质,这种实质使通常被认为是支离破碎的整个人类文化史显出一种整体性,一种内在的有机联系。那么,这种人类文化史的实质是什么呢?就是人类的自由,民主和解放,自由,民主和解放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人类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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