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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认识农民问题的一个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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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的发展自1949年后,曾经历了多次巨大的起伏和变迁,其中自上而下的政策变动和全面动员的政治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是关键性的影响。农民自下而上的利益表达,常常是在实际中行动起来后,然后才有可能被政府认可,并逐渐扩大自己的影响。 1970年代末,中国农村兴起的改革大潮,已经推动了中国的社会和经济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变化。在这二十几年的时间里,大多数农民已从被温饱问题困扰的阴影中走出来,更可喜的是江浙、广东沿海部分地区的农民,已经部分地迈入了小康之门。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快速发展,城市乃至整个社会的面貌焕然一新,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社会结构和关系也出现了重大转型。 农民和农村社会的广泛存在,是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特征。因而,农民和农村社会的变迁,自然是影响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一种巨大动力。正如孟德拉斯所说: 一个农民占50%的国家和一个农业劳动者占人口10%的国家有本质的不同。在第一种情况下,乡村阶层及乡村问题的影响支配着整个社会,我们已经说过,所有的政治代表都是“乡村的”,虽然,他们一般都不是农民。在第二种情况下,农业劳动者只是许多生产者群体中的一个群体,他们自然倾向于模仿其它群体组织自己的政治行动,对政治人物的各种压力,对公众舆论的影响,多少有点粗暴的群众运动(孟德拉斯,1991:2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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