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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学理争论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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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价值。有诗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自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既然自由如此重要,为什么认同自由价值的人们还会为之展开激烈的争论?这些争论与现实政治生活究竟有什么关系? 自由概念的双重意义 “自由”在中文中的含义为“由于自由”,而不由于外力,即“自己做主”。在中国古代思想中,“自由”也就等于自然,“自然”就是“自己然也”,即“自己如此”。 在英文中,自由有两个不同的概念,Freedom和Liberty,被看成是两个可以互相置换的术语。根据一般的理解,自由被定义为免受强制或阻碍(the absence of constraints or obstacles),即,一个人的自由意味着他的行动和选择不受他人行为的阻碍。 广义而言,自由就是一个人按照其意志去思考和行动的能力。在学术传统中,自由一般被划分为两种,即“消极自由”(negative)和“积极自由”(positive)。所谓“消极自由”就是“不受干预”(non-interference):即个人不受外部因素的限制,可以按其意志来行动的范围。选择自由,公民自由和个人隐私等,皆属于消极自由的范畴。所谓“积极自由”就是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个人能够实现其意志的能力,通常表述为个人发展或个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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