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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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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的祖训,为人应当以天下为公,而个人修炼之最高境界当为大公无私。作为一种思想范畴,公与私的辨证关系在中国思想史上本来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大概是由于那场史无前例的运动的原因,人们一想到大公无私这个多少带有口号味道的词,就不免有些尴尬,以致于我们几乎快要把它的中国思想背景遗忘殆尽。 1990年,在各方面原因的综合作用下,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终于同意再版他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Strukturwandel der Oeffentlichkeit),悬即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一场关于公和私的大讨论,在汉语世界也反响热烈。不过,这种舶来的公和私概念可不是我们传统的思想范畴所能比拟和对付得了的,因为它们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思想史范围,而成为一个集思想内涵、社会意义和政治功效于一体的综合性概念,仅仅从某个角度根本不足以把它们阐释清楚。 该书的中文译本已经由学林出版社推出,我在这里不想鹦鹉学舌一般地简单复述其内容,也不想越厨代庖,强为读解文本,相信每个人读完会有自己的理解。故此,我只想就书里书外所引起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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