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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宗教的超越与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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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近年来当代新儒家的所谓「内在超越说」引起了不少争论。正巧内人刘安云女士刚翻译了史密士(Huston Smith)的名著:《世界宗教》(The Worlds Religions: Our Great Wisdom Traditions)1,由我担任校订,获益良多。通过这部书的刺激,我对于宗教的超越与内在问题有了更清楚的认识,愿意提出来与大家切磋。我打算讨论下列三个问题:(一)宗教的定义与超越、内在的关系;(二)逻辑、经验与宗教信仰的相干性;(三)外在超越说与内在超越说的评估,然后作出简短的结语。 二 甚么是宗教的恰当定义? 中文「宗教」一词是英文religion一词的翻译。这个词的最重要意义,《韦氏大字典》有详细的解说2。这个条目把一般所了解的「宗教」一词的意义已经说得很清楚,其大意可以略加疏解如下:宗教所关怀的是超越可见世界以外的存有,它与哲学不同,不是依靠理性,而是仰赖信仰与直觉,它一般相信一个单一的存有,如上帝,或者一群神灵,或者一个永恒原理,或者一个超越的精神实体,创造了世界、统治它、控制其命运,有时干预其历史之自然过程,也相信人有了这样的信仰──通过仪式、祈祷、精神修练、遵守日用常行规则,如十诫──乃会在精神上得到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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