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沿革及启示
| | 免费论文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免费论文沿革及启示 作者:陈红 主题类号:C41/社会保障制度 【 文献号 】1-1513 【原文出处】国际经济合作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006 【原刊页号】54~58 【分 类 号】C41 【分 类 名】社会保障制度 【复印期号】200009 【 标 题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免费论文沿革及启示 【 作 者 】陈红 【 正 文 】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年金制度,其发展沿革大致分为三个时期,即由劳动者养老保险制度的创立到实现国民皆养老保险体制的制度创建期;顺应经济高速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期;老龄化社会的对应、改革期。 从“恩给”到“国民皆年金” 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政府相继对军人和官吏实施了“恩给”制度,即由中央政府出钱,对退役军人及政府官员支付老年生活费作为国家对忠诚于国家利益的军人及官吏的一种恩赏。明治末期,恩给制度进一步扩大到官办企业的劳动者。最早以民间劳动者为对象实施的养老保险,是1939年根据《船员保险法》建立的船员保险和1942年根据《劳动者年金保险法》建立的劳动者养老保险制度。1944年劳动者养老保险改名为厚生养老保险,保险范围扩大到职员和女性劳动者。 二战结束时的日本经济处于混乱状态。急剧的通货膨胀,使得劳动者的生活愈加贫困,支付保险费也愈加困难;随着养老保险积累金的贬值,未来年金给付的财源也面临严重问题,因而,养老金的给付水平很低,覆盖面也很小,其功能十分有限。 50年代初期,随着日本经济的全面恢复,日本政府开始重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要求,为了重建厚生养老保险制度,于1954年对养老保险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颁布了《厚生年金法(新法)》。把过去只是报酬比例制的养老金,改为定额部分加报酬比例部分的双层次的养老金;养老金给付的开始年龄,也由55岁分阶段地提高到60岁;此外,为了避免保险费负担的急剧增加,还设定了比平均保险费还低的保险费率。此次改革,奠定了日本现行厚生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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