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澳大利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 | 社会心理学论文澳大利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作者:田小宝 主题类号:C41/社会保障制度 【 文献号 】1-436 【分 类 号】C41 【分 类 名】社会保障制度 【复印期号】200106 【 标 题 】澳大利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 作 者 】田小宝 【作者简介】田小宝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 【 正 文 】 2001年2月4日至10日,我随《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课题组考察团赴澳,对澳大利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资金运营状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社会心理学论文考察。 在澳考察期间,我们访问了澳大利亚信孚金融集团、家庭与社区服务部、财政部、税务局,与澳审慎监管局、证券投资委员会、中联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参观了证券交易所,还访问了一个家庭,共会见了四十多位政府官员、公司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学者和市民,对澳大利亚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心理学论文历史沿革、改革趋势、政策法规、资金运营、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情况,作了尽可能详细的调查,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澳大利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澳大利亚养老保险实行政府年金制度,靠税收筹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政府雇员、大公司管理者的退休金和低收入者老年救济,多数劳动者基本没有养老保险,是一种覆盖面窄、现收现付、独脚拐棍式的养老保险制度。1985年,工会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达成一项协议,要求雇主增加支付工资的3%,为雇员提供养老保险。此后,企业年金逐步建立起来。1992年,政府要求所有雇主为全部员工提供退休金保障,最低缴费水平从1992年7月1日占工资的4%逐年增长到9%,分十年到位(目前已增长到8%)。为了对养老保险实行监督管理,澳专门成立了审慎监管局(APRA)。因其是在政府年金之外建立的养老保险,故称其为“超年金”(Superannuation)。起初由于缺乏法律约束,许多雇主并不情愿为雇员缴纳这笔增加的年金。1993年6月,曾担任过澳大利亚就业教育与培训部、商业部、财政部高级官员的著名专家文森特·费茨格雷德(Vincent W FitzGerald)向政府提交了一份题为《国民储蓄》的政策咨询报告(即著名的费茨格雷德报告),提出了在全国强制实行超年金计划、鼓励雇员自愿缴费投保以及基金运营、税收等建议和一系列政策法律实施要点。政府采纳了报告所提建议,于1994年颁布了《超年金监管条例》(SIS),加强了对超年金的管理,强制雇主加入该计划,不缴费者将受到严厉税收处罚。同时,鼓励个人自愿储蓄投资养老保险。这样就初步形成了政府年金、超年金计划和个人自愿储蓄保险三结合或三支柱式的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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