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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德里亚夫采夫院士谈俄罗斯社会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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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社会保障论文】1996年12月18日下午,俄罗斯科学院院士、俄罗斯科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弗拉基米尔·尼古拉耶维奇·库德里亚夫采夫在我所作了题为《俄罗斯同犯罪作斗争》的 学术报告。前来听报告的除我所全体研究人员外,还有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各 电台报社的人员以及北大、北外、政法大学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多人。 库德里亚夫采夫院士此次来华,是专程接受中国社会科学院授予他的荣誉称号的 。就在这天上午,他在我院学术报告厅领取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授予的名誉高级研究员 证书。与他一起获此殊荣的还有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的三位著名学者。这是我院首 次向外国学者授荣誉称号。库德里亚夫采夫1949年毕业于军事法律科学院,曾从事教 学工作,后任全苏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俄罗斯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所长和俄罗斯 科学院副院长等职。他的代表作有《犯罪分类的理论问题》、《犯罪的客观因素》等 多种。库德里亚夫采夫院士是俄罗斯及前苏联的著名法学家,他所作的关于俄罗斯犯 罪问题的报告扼要指出了过渡时期俄罗斯社会犯罪的新特点、影响犯罪率提高的诸原 因以及国家打击犯罪活动的措施和有关立法,对于我们从法学和社会学角度认识转轨 以来俄罗斯的社会政治状况大有裨益。现将其报告内容摘要介绍如下。 1.俄罗斯社会犯罪的新特点 库德里亚夫采夫引用俄罗斯作家的话说,俄罗斯正在发生一场“伟大的犯罪革命 ”。仅1995年,犯罪案件就达275.6万起,或者说,每10万人中就有1900人犯罪。然而 ,还有许多隐蔽的犯罪没有统计进来,估计实际犯罪比统计的结果要多2倍。 使俄罗斯人感到不安的是以下四种犯罪: 1)“贪利犯罪”(корцстное преступление)。这是一 种以财产和物质利益为目的的犯罪。在经济转轨时期,这种犯罪呈大幅度上升趋势。 1995年的贪利犯罪共有200万起左右,占全部犯罪的70%。尽管这个比率还低于一些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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