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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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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程序、取证、查证、定性、评价和处理处罚等风险。北京市海淀区审计局自开展此项工作至今,已对26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审计。从审计实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违反审计程序造成审计风险增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都明确表述了“先审后离”的审计程序,但在执行过程中常常反其道而行之,上述26位领导干部全部“先离后审”。这种做法一方面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为领导干部已经离任、调任或提拔,审计人员认为审计结果报告已失去作为干部任用意见参考依据之一的价值,因而使许多该查的问题没有查,或者没有认真地查、彻底地查,从而大大增加了检查风险;另一方面,由于领导干部已经离任、调任或提拔,特别是领导干部提拨后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本人不配合或不愿意配合,使有些问题很难查证和认定,从而加大了检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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