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政府审计与国有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分析
|
| |
在我国审计制度安排中,政府审计与国有企业一直保持着监督与被监督的基本关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关系的健康发展因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和日益突出而受到了一定的阻碍,一方面,政府审计占有对方信息不足(国有企业隐匿财务信息),监督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占有对方信息充分(政府审计赖以作用的财经政策和法规具有公开性、相对稳定性)。为此,对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主要成因分析、治理对策研究极有必要。 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主要成因分析 (一)委托��代理制是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制度成因。由于委托��代理制本质上是一种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中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差别的社会契约形式,具体表现在掌握较多信息的代理人与掌握较少信息的委托人之间利益博弈的相互状态上,因此,信息不对称是委托��代理制的基本特征。 在公有制经济固有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政府审计与国有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突出表现在财务信息上。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相对居于信息优势地位,他们不仅能以较小成本甚至免费充分了解到政府审计赖以作用的公开的、相对稳定的财经政策和法规信息,而且还能凭“局内人”的身份直接掌握到企业实际工作进展的详细的、真实的财务信息;政府审计则相对处于信息劣势地位,除了公开的、相对稳定的财经政策和法规信息之外,他们一般很难凭“局外人”的身份真正全面观察到国有企业实际工作进展的财务信息,除非企业诚实供给。现实生活中,当企业充分认识到这种信息差别能给其带来机会以满足不断膨胀的利益欲望时,他们往往会主动地制造虚账、假账、私设小金库等以隐匿财务信息。由此可见,政府审计与国有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有着深刻的制度背景,它是公有制经济委托��代理制的基本特征的一种具体表现,这种表现的日益突出已成为当今政府审计与国有企业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