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浅议存货审计
|
| |
企业的库存存货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运作情况的晴雨表;也往往成为少数人用来调节利润、偷逃国家税费基金的调节器。库存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量有多少,价值几何,是经济责任真实性审计的一个重点问题,是核实企业利润真实与否的关键问题,是前任与后任法人代表争议的焦点问题,也是审计公证鉴定的一个难点问题。笔者结合审计实践,就库存存货审计谈点粗浅认识。 一、对存货“量、值、质”的认定 1、对存货库存量的真实性审定。 (1)通过对库存实物抽盘,检查库存帐、物、卡是否相符,有无短少或弄虚作假现象,有无入库不入帐,出库不出帐等问题。确属盘盈的,应冲减管理费用,计入前任实绩;盘亏的,要弄清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对财务部门结转成本的审计,检查企业财会部门库存物品帐与审核调整后的仓库保管帐,数量上是否一致,有无多转或少转生产销售成本。多转成本的,应调整计税利润;少转的,应加重对责任人的处罚,并调整有关帐户。 (3)对离任时间较长的经济责任,可根据离任后最近的盘点情况进行倒轧推算,经前后任认可后,按以上两种处理方法处理。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