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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形势下的财政效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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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出:今后五年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开展效益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在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上坚持“两个并重”,即实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逐年加大效益审计分量,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效益审计的重点是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等,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五年规划是审计署在全面总结和分析我国审计工作二十年来的经验和世界审计发展的潮流之后,把效益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型付诸于我们未来的事业。这对我们审计实务工作者、审计理论工作者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在实践中和理论上全面实践。 (一)正确理解和把握效益审计的定位,充分认识效益审计的难点。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和审计工作发展实际,今后审计工作要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二十年来的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审计内容上基本没有超出检查财政财务收支合法性的范畴。在审计体制建立的开始主要是搞合法性审计,近年来注入了真实性的内容,工作中虽然涉及到一些效益方面的问题,但尚未把效益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当前财经领域违法违纪问题仍然比较普遍,这要求今后审计工作必须把真实合法性审计继续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同时,必须在效益审计方面积极探索。这是因为:(一)形势的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审计工作不仅在查处违法违规方面履行好职责,还要在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二)二十年来我国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软件和硬件上都为我们开展效益审计打下了必要的条件,开展效益审计的时机已成熟;(三)开展效益审计符合国际潮流,这也是我国审计与国际审计发展接轨的需要。因此,五年规划要求今后要全面履行审计监督的法定职责,这是符合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发展趋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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