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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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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机制。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的现实缺陷主要包括立法层次较低,独立性严重缺失;审计标准不规范;执业人员素质偏低;事后处理难;其机制创新在于加快法制化建设进程,建立合理可行的审计规范体系;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培养高素质的审计专门化人才;客观和公正使用审计成果,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功效等方面。 「关键词」党政领导干部;受托公共经济责任;审计机制 随着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党和政府为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的绩效监督,正确评价其受托公共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决定在全国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这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和有效履行其经济职责的一项创新机制。 一、理性分析: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的涵义和必要性 机制(Mechanism),指的是机器的构造与工作原理。在生物学中,机制就是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而在经济学和管理学中,由于人的参与,机制表现为“特定权利和义务有机搭配的系统”。根据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审计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一种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秦荣生,1994)。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明确或解脱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从广义上看,任何一种审计都是经济责任审计;而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则是特指国家审计机关接受委托或授权,依照相关法规或政策,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公共资金投入的经济组织或团体的受托公共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一种独立的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根据审计客体的不同性质,我们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划分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李凤鸣、时现,2001)。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机制主要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笔者认为,建立健全这种审计机制,其必要性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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