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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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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责任审计审前阶段的审计范围确定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两方面的范围: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二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 目前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说法不一,做法也不一。有关资料显示,列入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为董事长企业行政一把手,即经理(厂长)以及所属单位(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的行政一把手;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正职。 我们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与审计的主体与目的相对应。如果审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其主要目的是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加强对受托管理国有资产的国企领导人员的管理与监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那么审计的对象应为国企的法定代表人,因为国企的法定代表人是受托管理国有资产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审计的主体是企业的董事会,即代表企业的决策层,为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管,促进改善经营管理,则审计的对象应为企业的总经理及其经营班子如果审计的主体是企业的总经理,审计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完成经营目标,则审计的对象可以为所属单位或部门的行政领导(一把手)。 《暂行规定》中所指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以各级政府为审计主体的。就企业的内部审计而言,其对象的范围远不止一个。作为企业的内部审计,因其服务对象是企业的董事会与总经理,因此,由内部审计机构所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应是企业所属单位或部门的行政领导(一把手),有时,也可以是本企业的总经理及其经营班子,即当董事会要求对总经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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