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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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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层人民银行单位领导干部离任,需要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并确认其承担的责任。但离任审计工作存在着离任后才审计及审计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为此,必须提高离任审计质量,做到先审计后离任,突出审计重点,注重平时全面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离任者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关键词:基层央行 领导干部 离任审计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出台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以下简称《审计制度》)。《审计制定》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重要业务部门、行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离任时,由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并确认其承担的责任。领导干部提升、调动工作、离退休、辞职等离任时,由内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时的政治、思想、作风、工作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是健全干部监督机制,督促干部正确行使职权,保持干部队伍纯洁的一项重要措施。《审计制度》建立以来,各地审计部门认真履行了自身的职责,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认真对待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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