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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有企业改制审计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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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产权变革的不断推进,在取得改革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企业改制已经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渠道。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结果日益为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所关注,因此也必将成为政府审计的主要对象。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明确改制应遵循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笔者就学习该文件的体会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提出如下的国有企业改制审计工作思路,与大家商讨。 一、认真做好审前法律法规的准备,做到有备而战。 在对改制企业进行审计之前,首先应充分熟悉了解国家在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方面的有关文件规定。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深入进展,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大量关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方面的规定。为搞好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重点掌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办法》(财企〔2003〕233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备而战。审计人员既要熟知这些法律法规,同时又要充分理解文件精神,从三个有利于的角度思考发现的问题,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审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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