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加入WTO要按国际惯例改进企业审计
| | 审计论文 评职论文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后,国有企业要加快改制和转变经济机制步伐,按国际通行的审计论文 评职论文规范公司制即现代企业运作,国有企业面临新的审计论文 评职论文问题和挑战。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提出对策。 一、加入WTO企业审计面临的挑战 中国加入WTO 后,外资和民营企业将会有一个较大发展,混合经济的成份会增加,资本市场、资金市场、产权市场会更加开放,出现企业产权的多元化,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资产经营委托代理联系的多样化,经营者报酬以现金股份等形式多样化,经济资源的流动组合的市场化等情况。为防止腐败和舞弊,提高经济效益,维护体制转型过程的经济秩序,强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就要加强审计监督,同时要改变计划经济模式下企业审计单纯查处财务收支中的违法违纪的倾向,将审计的重点放在大型骨干国有企业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和对重大突出问题的专项审计监督。审计的对象和方法要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国有企业审计的国际惯例 国际最高审计组织利马宣言指出“公共资金的管理意味着一种委托关系,因此,有公共财务管理就一定要有审计”。东京宣言指出“随着公共部门活动和政府为追求发展所用开支的增加,随着公共企业的发展和地方行政当局自主权的扩大以及某些国家私有化趋势的加剧,公共会计责任制的特性、范围和广度现在已扩大到更广的领域”。不同国家的经济制度和社会情况尽管不同,但随着政府为追求经济发展进行大量投资和公营企业活动的不断增长,政府更加重视对公营企业的管理,为提高经营效益,其中一个有效的办法是在明确公营企业与政府投资者的经济责任、财产权利、经营自主权和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对公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经营绩效进行定期审计监督,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检查会计和绩效标准及法纪的执行情况,评价受托经管公共财产的经济、效率和效果,以促使公营部门的财务信息和全面经济责任得到改进。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我国国有企业制度将与国际上的公营企业制度接轨,进一步明确国家对企业以投入资本额为限的财产责任和企业对独立支配的法人财产及其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完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和法人财产运营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从过去政府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向对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监督转变,客观上要求参照国际惯例,一方面政府审计要站在国家出资者的角度,加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责任的全面审计监督。另一方面社会审计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以独立审计的角度鉴证、监督所有企业财务报表的公允、合法、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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