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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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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是英美等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它是在有关职业组织、立法机构和企业自身要求的共同推动下而发展起来的(陈汉文,2001)。1999年,由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纳斯达克(NASD)等组织发起成立的蓝带委员会(Blue Ribbon Committee)发表了如何改进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报告与建议,全面扩展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在审计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及各项互动关系中,其与企业内部审计的关系一直为人们所关注,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及财务呈报系统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本文拟对此作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 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之相互关系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的组织结构中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一个专门委员会,一般由3-5名独立董事组成。其建立的初衷是基于众多的公司财务舞弊与审计失败案而在董事会中寻求建立一支独立的财务治理力量以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从而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随着环境的改变以及审计委员会实务的发展,审计委员会的活动与功能从关注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拓展到对公司整体财务呈报体系(包括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等)的全面治理,并涉及公司经营风险、管理当局对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道德问题、利益冲突问题及对违法舞弊行为的调查等多个方面。Louis Braiotta(1999)在《审计委员会手册》(第3版)中将审计委员会的基本功能界定为规划、监督、报告三个方面。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对内部审计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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