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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制下内部审计工作如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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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会计核算方式的一项重大变革。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基层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银行账户,统一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理资金结算,集中进行会计核算。集中管理会计档案的一种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管理形式,是会计委派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其主要特征是:一是业务实行委托代理;二是代理具有强制性;三是会计职能分离;四是会计人员独立性强。在这一制度下,资金载体发生了变化,会计收支管理模式由分散型转为集中型,各单位收入的缴拨方式和程序,支出的支付方式和程序相应发生了变化,由此导致各项内部审计工作的客体、对象、重点、方式、方法、程序与实行该制度前有所不同。下面笔者将对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影响以及我们应该采取的应对思路作一探讨。 一、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影响 (一)正面影响 1、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夯实了会计基础,提高了地区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了对财政性资金的监控力度,单位资金的使用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有效遏制和纠正了不合法凭证和不合理开支,由些会计监督职能得到强化,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从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工作效率,降低内部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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