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与审计风险控制系列探讨
| | 高校基建审计论文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第6号令)已于2004年4月1起试行。京津冀办采取了多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下发了《关于<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高校基建审计论文实施意见》、向全办审计人员讲解6号令的高校基建审计论文主要内容、召开分层次座谈会,分别到审计现场了解6号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将6号令中的审计程序通过电子图示向全办推广等。以上措施对加强该办审计规范,防范审计风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该办法制处在事后复核和现场检查中,深入研究审计质量控制各环节都存在哪些风险,并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希望能够对广大审计工作者和审计复核人员给予参考。 一、审前调查(试审)环节的控制风险及对策 6号令第二章是审计方案质量控制,从第六条到第十一条对审前调查(试审)作出了详细的要求,是审计项目事前控制的重要方法,是确定审计重点,提出审计观点的基础环节,审前调查(试审)的质量高低将直接影响审计结果。6号令执行以来我办承担的12个重大审计(调查)项目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审前调查(试审),为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提供了重要依据。尤其是粮食风险基金的试审,为审计署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提供了思路。但有的项目审前调查(试审)存在不深入、流于形式的情况:没有明确审计(调查)重点、审计的资金量、审计延伸的范围、审计力量安排不尽合理、对审计、专项调查、效益审计等不同审计事项要求到达审计目标和采取的审计方法没有进行深入研究,以至于审计实施阶段目标不明确,审计结果利用不充分等问题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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