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绩效审计发展问题研究
| | 行政事业审计论文 许多国家的行政事业审计论文审计机关在20世纪下半叶取得的行政事业审计论文一个突破性发展,就是将以评价与监督政府部门所管理的公共资源或公共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目标和内容的绩效审计引入其审计职责领域。目前,绩效审计已成为这些国家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内容。实际上,中国审计理论界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审计制度建立不久,就开始探讨绩效审计(或称经济效益审计)问题①。不少学者在探讨中提出中国审计工作应该朝绩效审计方向转变。但我们在2002年针对中国审计问题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和实地采访调查结果却显示,中国审计机关目前仍主要是以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为主,很少甚至尚未开展过(特别是在地方审计机关)绩效审计②。 一、中国绩效审计发展状况 资料显示,中国的审计机关“尚未开展过的效益审计”主要是指“独立类型”或审计署领导认为的“国外的那种正规的绩效审计”,而中国审计机关搞过的绩效审计则是指那种“非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也就是审计署所认为的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这类审计主要是以查处和揭露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主要目的和内容的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署领导对这两类绩效审计的态度和选择是“提倡搞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不能照抄照般国外”。 何为“独立类型”或“国外的那种正规的绩效审计”?在1986年最高审计机关第十二届国际会议发表的《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中,绩效审计被定义为是对公营部门管理资源的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即“三E”)所作的评价与监督。《总声明》确立的绩效审计目标包括:为公营部门改善一切资源的管理打好基础;使决策者、立法者和公众所利用的公营部门管理成果方面的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促使公营部门管理人员采用一定的程序对绩效作出报告;确定更适当的经济责任。从上述绩效审计的定义和目标可看出,绩效审计强调的是被审机构是否经济有效地管理和利用其资源(诸如人力、财产和场地等);由权力机关确立的项目或资金使用的预期结果或效益是否达到;是否考虑了可能以较低成本达到预期效果的其他可供选择的办法。可见,中心在于评价和提高资源利用或管理上的有效性。显然绩效审计就与“被审机构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公正地说明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遵守了可能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为目标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财务审计)有很大区别①,而且一般不用或很少再用财务审计做铺垫。英美等多数发达国家审计机关中开展的绩效审计多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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