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期后事项审核要过好“五关”
| | 审计毕业论文 1.“时间界定关”:期后事项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审计毕业论文期间内,即资产负债表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之间发生的审计毕业论文事项。需要注意的是,会计报表公布日是指实际对外公布日,而非批准报出口。对资产负债表日前事项应重点审核,是审 计实体部分;对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的期后事项应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确定其存在及影响;对审计报告回事项,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实施审计程序,但对已知悉或财务上已作披露的应予关注并实施追加审计程序。 时间界定还是判断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的关键因素。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只是在期后得到证实的事项是调整事项,而非调整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并未发生或存在,完全是期后新发生的事项。可见无论是期后事项的认定还是其类别的区分都与时间密切相关,审核时必须小心辨明,以防张冠李戴。 2.“重要性判断关”:并非所有的期后事项都需要调整或说明,只有重大期后事项才是关注目标。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对期后事项的重要性做出职业判断。一般认为,某项交易或事项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10%以上,或性质重大以至影响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正确估计及决策时,被视为重大事项。在做重要性判断时,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3.“内容判定关”:期后事项在内容上应包括所有有利事项与不利事项,并按照同一原则处理,即根据其性质做调整或说明。这与谨慎性原则并不相悖,因为调整报表的有利事项均属已确定事项,不是预期收益。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应防止企业“报忧不报喜”或者“报喜不报优”,尤其应注意期后有利事项调整不应违背谨慎性原则。如客户报告年度未决诉讼于期后一审判决获得赔偿,但对方不服并准备上诉,则不能以一审胜诉为由将获偿收入调整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期后事项及调整事项的内容判定上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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